党支部开展机关党建“灯下黑”整治工作计划
根据XX下发《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机关党建“灯下黑”整治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就北郊公园党支部开展机关党建“灯下黑”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开展集中整治,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“灯下黑”问题,促进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,使机关和党员作风明显转变,效能进一步提升,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进行提供坚强保证。
二、整治重点
(一)切实解决党员政治意识淡化,机关干部“重业务、轻党建”,理论学习自觉性差,对政治问题不敏感等问题。
(二)切实解决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,协调能力不强,领导弱化、监督不力的问题。
(三)切实解决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不严肃、管理监督不规范,党务干部政策不熟、业务不精的问题。
(四)切实解决党内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够好,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经常、不深入的问题。
(五)切实解决党建和业务“两张皮”倾向,“一岗双责”落实不到位,整治“四风”韧劲不足的问题。
(六)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缺乏战略思维和风险意识,办事拖杳敷衍、消极推责的问题。
三、方法步骤
本次专项整治8月份开始,10月底前基本完成,具体分为三个步骤。
(一)检视问题(8月底前)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传达文件精神,全体党员根据党建“灯下黑”四个方面内容,深入查找、深刻反思,认真梳理出本单位及本人存在的具体问题,并填写支部下发的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。
(二)整改落实(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)。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对梳理出的问题,做到即知即改。党支部和支部书记要对照工作台账,实行销号管理,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治进展情况,及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,接受监督。
(三)建章立制(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)。结合本单位实际,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中容易发生、普遍存在的不足和漏洞,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或具体方案,不断强化本单位党的建设。
四、整治要求
专项整治工作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开展,支部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,认真组织查摆问题,主持制订整改措施,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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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