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本次“加强管理年”专项整顿活动,进行详细的自身梳理,查出以下几项问题:
1. 理论学习不深入,思想政治素养不高。对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科学发展观,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,政治理论水平不高,总感觉自己是一个普通的立案人员,能够依法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讲政治。
2. 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。对做好本职工作与全院管理工作的关系认识不深,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院管理工作稳定联系起来。
3. 进取精神不强,满足于维持现状,缺乏钻研精神。对新形势下的案例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研究不够,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、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,影响了立案庭整体业务水平。
4. 没有很好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,也是解决自身思想、信念和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有力武器。但当自己面对取得的一些成绩时,逐渐产生了自满情绪,对自己身上的一些缺点和错误,想想上重视不够,更不能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。
5. 服务意识不强,业务素质不高。作为法院窗口,直接展示的就是法院的形象,一举一动都影响着当事人对法院的看法,而作为立案人员,未能热情周到的对当事人进行服务,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也未能进行细致的解答,直接影响了当事人的对法院的看待。